2011年7月3日

簽同意書

這幾天得了個教訓,讓我深深覺得
同意書不只是要一個簽名;更重要的是讓病人知道併發症(Complication)是真的會發生的
雖然發生機率不高,但還是偶爾會遇到,我們會小心且密切觀察
一旦要是真的發生了,我們醫護人員也會盡全力幫你處理的

前幾天一個胰臟炎的病人進來,住在單人房
病人年紀不大、症狀不算嚴重

輸液、止痛了幾天,症狀改善了,但黃疸卻還在爬升
VS懷疑膽管還是有石頭塞著,於是建議做個EPT(膽道切開、取石)
做完後,EPT的併發症出現了!!
病人出現新的急劇右腹痛
MRCP、CT顯示腹內、後腹腔有空氣,這顯示腸道可能有破洞
做EPT本身就有可能造成腸道穿孔,這是一個比較危險、不舒服的併發症

病人原本胰臟炎的症狀快沒有了,卻因為做EPT出現新的、劇烈的疼痛
再加上後來MRCP顯示膽道沒有石頭(可能真的沒有,也可能掉出去了)
所以覺得多做了一個不必要的EPT,且造成嚴重的併發症
病人及家屬都非常不滿。

這個病人後來變成了一個Potential有醫糾的個案,住院費用由科部支出


事後回想,老師的決策其實並沒有不妥之處
黃疸在爬升的確顯示可能有石頭存在,只是好死不死MRCP不支持
然後不幸EPT又產生了Complication,而病人原本其實都沒什麼不舒服了都想說要回家
所以對這個預料之外的併發症非常不能認同,導致病人家屬的不滿

雖然我們能花在簽署同意書的時間很短
但我想至少應在簽同意書的時候,明確地告知病人該檢查可能產生的併發症
或許可以像紅龍學長一樣邊說明邊用藍筆劃線。至少,先讓病人知道有哪些事可能會發生
且跟病人說明即使併發症出現,我們也會全力幫助他
安撫病人聽到併發症後產生的不安
而不是一味地來拿個簽名走人,病人卻連最壞的打算都沒有

雖然許多醫病糾紛來自不好的治療結果(ex:癌症患者死亡)
但我相信更多醫療糾紛的產生來自醫病認知的差異、及溝通不足 (ex:治療併發症的產生)

這次的機會讓我深深警惕,以後解釋同意書時一定要更加小心謹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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